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

一位老牧師的得救見證

我們常聽到許多這樣子的得救見證:

「我信主前吸毒,信主後上帝幫助我戒毒」、
「我信主前愛亂交女朋友,信主後上帝幫助我過聖潔生活」、
「我信主前常說謊,信主後上帝幫助我做誠實人」

這些見證很常聽見,但問題是,如果你信主前就:不吸毒、不說謊、不亂交往;如果你信主前就很用功、很誠實、很關心人、很愛做善事、、、、

那你會怎樣寫你的得救見證呢?你會不會覺得自己沒什麼好見證的呢?

特別是第二代以上的基督徒,你會不會常覺得:「我沒什麼轟轟烈烈的見證啊」、「我從小就在教會長大啊」、「我的信主過程很平淡沒什麼特別的啊」

如果是,以下這篇文章就是為你預備的。


我們的見證,不見得是要見證我變成麼多NICE的人,不見得要多麼曲折離奇,最重要的是要見證耶穌我這該死的罪人釘十字架,見證上帝奇妙恩典,使罪人從死亡中得生命


文:約翰派博 John Piper
譯:Mark Kuo

原文網址(只有錄音):

我是怎麼信主的呢?我只記得當時我六歲,和家人在佛羅里達洲度假,在旅館房間裡,媽媽的膝旁信主的。

信主六十一年後【譯按:作者1946年出生】,我非常驚嘆於上帝奇妙的救恩,即使我根本不記得當年信主的過程。我想要鼓勵那些不記得自己確切信主時間和經歷的人。



如果我根本不記得六歲時的重生經歷,我怎麼能夠說「我對上帝的拯救感到驚嘆」呢?這聽起來會不會很荒謬呢?我的答案是:不,這一點都不荒謬,也不矛盾。有兩個理由。

第一,我從聖經得知我怎樣得救,而非從我的記憶和經歷。你知道嗎?我會這樣告訴那些擁有精彩的得救經歷的人:「小心啊,你的記憶和經歷都是不可靠的,而且可能是錯誤的。」

基本上,你最好從聖經來理解、發現你是怎樣重生得救的;聖經所記載的得救過程,跟實際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,一定是一致的。我得救時到底發生了什麼?根據聖經,就是上帝使我從死亡中活過來。

我記得一位青年事工的牧師這樣告訴幾百位的青年們:「從死裡復活從來不是無聊的事情!你們當中沒有哪一個人的見證會是無聊的!【因為上帝使你們每個人都從死亡中活過來】這是千真萬確的!」

我六歲的時候從死亡中活過來(得救重生),全能的上帝挪去我剛硬的心,並賜給我一顆肉心(結36:26);上帝開我的眼使我看見福音的真光。我本是瞎眼,而上帝領我看見祂的真理,即使我只有六歲。上帝賜我得救的信心,這信心完全是神蹟,也完全是恩典;上帝賜我悔改的心,這全然出於祂主權的行動。

為何我可以對於根本不記得的得救經歷感到驚嘆?因為聖經早就已經講明我是怎樣得救的;我不記得但我仍然感到驚嘆,因為聖經早已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;而且就算我記得些什麼經歷,聖經所講的絕對比那些經歷更值得信賴。這是第一個理由。

為什麼我對我所不記得的得救過程如此驚嘆?第二個理由:因為派博(本文作者)是如此令人難以置信的邪惡,而且我看著這樣的派博六十一年了。

我已經觀察自己好長一段時間,長久以來我實在恨惡我裡面那殘存的罪性,在我裡面有許多我不喜歡的部分。特別是隨著我的生命越成熟,我就覺得我裡面有許多有許多偏激固執的罪。

毫無疑問的,若不是上帝主權的的恩典充滿在我人生的每一刻,我信主以來所犯的罪就足以讓我下地獄了。也因此,我對自己的得救感到驚訝無比。

【譯按:基督徒終其一生仍然會犯罪,而耶穌救贖之工不止是赦免基督徒信主以前的罪惡,也包括信主後所犯下的一切罪,都由耶穌承擔、洗淨;也因此,一個人就算不太記得自己怎樣重生得救,在有記憶以來所犯的罪也足夠讓他體會耶穌的救恩了,因為耶穌正是為那些罪而死。】

我不認為我需要在信主前有什麼「犯下滔天大罪」的經歷,才能認識罪惡的可怕。

有些人覺得,一定要有那種「從殺人放火變成樂善好施」的經歷,否則就沒什麼見證可以講;我要說,這種人需要好好的照照鏡子,認清我們裡面的罪惡實在是多到難以數算,就算我們是他人眼中的好人,我們仍是該下地獄的罪人;同時更認清上帝的恩典是何等可貴,並驚嘆於上帝是如何介入我們的生命,重生我們,賜下新心,叫我們得以恨惡罪惡、愛慕公義、信靠上帝。

我不記得我的得救經歷,但我仍然可以見證耶穌為我死,上帝使我從死亡中活過來,因為聖經讓我知道我如何得救。盼望這能鼓勵許多人。

 By John Piper. ©2013 Desiring God Foundation. Website: desiringGod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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