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

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是否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?--談聖徒的恆忍永蒙保守

文:約翰派博 John Piper
譯:Mark Kuo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desiringgod.org/articles/can-the-regenerate-be-erased-from-the-book-of-life


    「 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;且要在我父面前,和我父眾使者面前,認他的名。」啟示錄3:5

    今年快要結束了,「結束」這個字眼使我們思想,我們是否能夠在信仰上堅忍、忍耐到底呢?我們當中大多數人都堅持到今年,但我們是否能夠堅持到明年呢?更重要的是,我們是否都能夠忍耐到底、必然得救,像耶穌所說的一樣呢(可13:13)?「聖徒的恆忍永蒙保守」是一項寶貴的應許和恩典,但卻不是沒有掙扎和痛苦的。所以在這歲末年終的時刻,我想鼓勵你:讓我們再次打一場美好的仗,深信上帝絕不會從生命冊上塗抹你的名。

    聖徒會持守信心到底並且必然得救,如此寶貴的聖經真理,卻在每一個世代中不斷的被反對。然而,全權的上帝必會信實地完成選民的救恩,這項真理卻仍然屹立不搖。神在永恆中計劃了救恩,藉著基督釘十架上受死而完成救恩,也藉著聖靈的工作執行救恩。



    羅馬書8:30「 30 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 」

    換句話說,從基督徒生命最開始的因信稱義,到最末了的身體復活、得榮耀,這兩件事情是連貫的,所有被神稱為為義的人,神也必在最後使他們得榮耀,不會有任何一個人在中途退後、離開信仰(腓3:21)。神會保守那些祂所稱為義的人,使他們成為聖潔,並且保證他們持守信仰、堅忍到底,最後得救。

    但的確有些人看起來是背道、離開信仰了,而約翰一書2:19告訴我們該如何正確的了解、解讀這樣的狀況。

    約翰一書2:19「 19 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,卻不是屬我們的;若是屬我們的,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;他們出去,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。 」

    你若沒有持守信仰到底,並不代表:「你真的重生得救、被稱為義,但最後卻會失去救恩」;相反的,若你沒有持守信仰到底,代表「你從來就沒有真的重生得救。」這就是約翰一書2:19清楚表達的重點。

    然而,確實有些經文讓某些人拒絕「真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」的教導。我想到的經文就是啟示錄3:5「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;且要在我父面前,和我父眾使者面前,認他的名。」有些人說,這節經文充分的反駁「聖徒恆忍永蒙保守」的教義。他們假設,當啟示錄3:5講到「上帝不會從生命冊上塗抹一個人的名字」的時候,這暗示著「上帝確實會從生命冊上塗抹某些人的名字」,而且那些名字被塗抹的人,就是曾經被上帝稱為義但後來又被定罪、滅亡。但這是否是正確的假設呢?

    上帝應許「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」,這並非暗示有些人的名被塗抹。這段經文只是單純的強調,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人,一定會堅持信仰到底,上帝絕對不會擦掉你的名字!名字被塗抹實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,上帝不會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!上帝會在生命冊上保守你的名!這是上帝的其中一項應許,給那些持守信仰、得勝到底的人。那些無法持守到底並離開基督的人,這節經文並沒有說他們名字本來有記在生命冊上,後來又被塗抹。

    事實上,啟示錄有另外兩節經文,教導說:若你的名被記在生命冊上,你就一定會持守信仰到底。

    啟示錄13:8「凡住在地上、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,都要拜牠。」

    這節經文暗示,那些名字在「創世以來」就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人,一定不會去拜那些獸。換句話說,若你的名字在創世以來就被記在生命冊上,這意味著上帝會保守你不丟棄信仰,並給你恩典使你能夠永遠忠於上帝。名字被記在生命冊,意味著:你永遠不會背棄信仰。【那些去被棄信仰、跑去拜獸的,名字並不是原本在生命冊上然後被塗抹,而是他們的名字從來都不在生命冊上!】

    另一處類似的經文是啟示錄17:8「8 你所看見的獸,先前有,如今沒有,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,又要歸於沉淪。凡住在地上、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,見先前有、如今沒有、以後再有的獸,就必希奇。」

    像剛那節經文一樣,只要你的名字在創世以來就記在生命冊上,你就不會「對那獸感到稀奇(敬拜牠)」。而那些名字在創世以來就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,就會「對那獸感到稀奇(敬拜牠)」。

    這兩處經文的教導是,一個人的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,是有實質效果的,對於一個人是否持守信仰,這是一項決定性的因素。若你的名在創世以前就被記在生命冊上,就保證你絕對不會去敬拜那獸、或對牠感到稀奇。使徒約翰並不是說:「如果你敬拜那獸,你的名就會被塗抹」;他的意思是:「【如果你的名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,你就會去拜那獸】如果你的名被記在生命冊上,你絕不會去拜那獸」。這和啟示錄3:5吻合:「 凡得勝的……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……」啟示錄3:5所講的「得勝」,在13:8和17:8保證會實現(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會去拜那獸;名字有記在冊上的就不會去拜)。這兩者一點都不矛盾,就像保羅在腓力比書2:12說「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」,2:13說「13 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他的美意」,這兩者同樣不矛盾。我們有一個命題,如果你得勝,那麼上帝必不會塗抹你的名,我們也可以同時有確據,如果你的名被記在冊上,你必定得勝,這兩者一點都不衝突。名字被上帝記在冊上的人,必須得勝,也必定得勝;這一方面強調我們的責任,另一方面強調上帝的主權。

    請注意,這個真理並非叫我們在信心、愛心、聖潔的事上散漫、不警醒,我們確實有必要在基督徒生活中警醒(來3:12)、努力(路13:24)、追求(來12:14)。這個真理所帶來的實際、正確的影響是:上帝沒有丟下我們孤單的打這場信仰的爭戰,而我們可以在這個寶貴的確據裡得著安息。

那呼召我們的上帝是信實的,祂必定堅固你們到底,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(林前1:8);

上帝必會使信徒全然成聖,使他們在耶穌再來的時候,完全無可指摘,帖前5:24「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,他必成就這事」;

上帝必定會完成祂所開始的救恩工作,腓1:6「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,必成全這工,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。」;

我們是被上帝的大能所保守,彼前1:5「你們這因信蒙 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

    我們必須爭戰,因為唯有忍耐到底的才會得救;我們也必定會爭戰,因為上帝在我們心裡工作,使我們能夠遵行祂的旨意,並行祂所喜悅的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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