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基督徒可以懷念過世的祖先,但不得拿香祭拜過世的祖先。
理由很簡單,因為拿香祭祖是異教的習俗,其背後的觀念更是異教信仰,預設活著的人能透過燒香和死去親人的靈魂交通和祈福。而聖經很清楚禁止基督徒效法異教的習俗。
申命記12:30 『那時就要謹慎,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,陷入網羅,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:『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,我也要照樣行。』12:31 你不可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這樣行,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,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,獻與他們的神。』
申命記18:9 『你到了耶和華你的 神要賜給你的那地的時候,那些外族人可厭可惡的事,你不可學習去行。』
第二,同樣的道理,基督徒也不得拿香背主禱文,因為拿香的行為本身,就是聖經禁止的異教習俗,一點都不該因為口裡背誦主禱文而合理化。
用個類比,難道一個已婚男人可以一邊想著自己的妻子,但一邊和外遇的對象發生關係嗎?當然不能。
此外,上帝對我們的要求,不只是認識和敬拜獨一的上帝,同時也包括要用上帝「指定的方式」來認識和敬拜他,這當然也代表我們不得用上禁止的方式來認識和敬拜他。
這也是為什麼,當亞倫的兒子擅自用上帝沒有命令的香火獻給上帝,他們就立刻被上帝燒死了。
如果上帝對於那些他命令以外的儀式如此不悅,更何況是那些明顯出於異教的儀式(燒香)?上帝豈不是更加不悅?
當以色列人鑄造金牛犢惹上帝發怒時,他們的罪惡,嚴格說來,並不是直接去拜偶像,而是他們用偶像來代表上帝、透過偶像來敬拜上帝。
儘管他們仍然承認上帝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,但他們用人手所造的金牛像來代表那位自有永有、無限無量、永不改變上帝,這貶損了上帝至高無上的榮耀,因此上如此忿怒。
同樣的道理,儘管基督徒背誦的是聖經的主禱文,但上帝仍禁止基督徒用拜偶像的方式(也就是拿香)來背誦主禱文。
上帝命令基督徒從世界中分別為聖。
約翰福音17:16-19「16 他們不屬於這世界,像我不屬於這世界一樣。 17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;你的道就是真理。 18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來,我也怎樣差他們到世上去。 19 我為了他們的緣故,自己分別為聖,使他們也因著真理成聖。」
上帝厭惡基督徒沾染異教的信仰和儀式。
利未記20:23「我從你們面前逐出的各民族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」
第三,基督徒拿香祭祖、或拿香背誦主禱文,是非常糟糕的見證,不但會絆倒基督徒,更是讓非基督徒誤解基督信仰。
這段經文是禁止基督徒去異教的廟裡吃那裡提供的食物,理由不是因為這食物本身有問題,而是因為,若其他軟弱的基督徒如果看見了,特別是那些剛從異教歸信基督的初信者,他們就會「放膽去吃」那些拜過偶像的食物,意思就是他們會以為基督徒也可以跟偶像交通,他們的信仰就敗壞了。
同樣的道理,如果有其他信心軟弱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,看到另外一些基督徒拿香,他們很可能也會因此以為基督信仰和異教信仰可以彼此相通融合。
另外,若基督徒認為可以透過拿香來避免衝突、甚至取悅未信者,這是嚴重的妥協對上帝的忠誠。徒 5:29『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: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。』
基督徒而拿香,這不但不是好見證,更是反映出這些基督徒懼怕人卻不懼怕神、想討好人而非討神喜悅、像世界而非像基督。
基督為了救我們脫離罪惡和世界而走上十字架,難道他不配得我們為了他而承受不拿香帶來的壓力嗎?
基督已經用他的寶血救贖我們脫離拜偶像的惡行,我們又怎麼能夠打著基督的名號去使用異教崇拜的儀式呢?
彼得前書1:18-19 「18 因為知道你們得贖,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,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, 19 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。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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