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

以福音為中心的見證



基督徒常被鼓勵要作見證;蒲公英、耕莘等「福音」單張(註一)收錄許多基督徒的生命見證;有些基督徒被訓練要寫出個人的三分鐘得救見證,以便隨時與人分享。

為主作見證是美事,更是主耶穌的命令(徒1:8)。然而,許多的見證,其實不太能真的為耶穌作見證,甚至常常混淆了福音的真義,讓聽的非基督徒誤解福音。

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

城市裡有偶像,就會導致整座城市被交給撒但嗎?



http://www.cdn.org.tw/News.aspx?cate=02&key=6385


『「我們站在這裡反對底特律變成這個模樣,我們絕對不會把這座城交給撒旦!我們不容暴力的靈在城裡移動滲透,我們會將它趕出這城!」


密西根州底特律城25日聚集幾十位基督教牧師與會友,抗議一座撒旦教「巴芙默」雕像(the Baphomet monument)的揭幕儀式;眾人怒吼並嚴正宣告。 』



問:城市裡有偶像,就會導致整座城市被交給撒但嗎?


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

偶遇傳福音的迷思澄清

「偶遇傳福音」,就是向「不認識」的人傳福音。不少人對這種傳福音的方式敬而遠之,不外乎幾個理由:效果很差、引人反感、時間太短,甚至有人說,因為他身邊的人對於「被傳教」很反感,所以這他對偶遇傳福音也怯步了。

我自己也曾經懷疑過偶遇傳福音的意義,但經過這幾年的操練與思考,我越來越肯定,偶遇傳福音有其寶貴的價值!以下分享幾點想法:

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

耶穌要我們挖眼、砍手嗎?

耶穌要我們挖眼、砍手嗎?

馬太福音5:29-30『29 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 30 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

我們怎樣理解、應用耶穌這裡的教導?
看了色情影片就要把眼睛挖出來?
打電動沒節制就要把手砍斷?
如果耶穌的意思真是如此,那教會裡應該會有很多瞎眼、斷手的人。